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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27 11:41    关闭    打印     【字体:

答复文号:筑农议复字〔2024〕15号类别:A
人大代表:徐波届次: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标题: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答复
主办单位: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办会单位:
摘要内容:
办理答复:

徐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

近年来,贵阳市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研究,现场指导。2022—2024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兜牢“三保”底线紧绷的情况下,我市积极整合、强化支持,组建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发改、市属国有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心、协同推动的工作体系;制定《贵阳贵安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明确在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市级财政每亩按1000元进行补助,计划下达市级补助资金2.4亿元,目前已下达市级补助资金0.77亿元,较中央和省级1500元/亩的补助标准提升66%,按照“三改”(坡改梯、旱改水、瘦改肥)、“四化”(规模化、标准化、宜机化、设施化)要求,实施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等“六项工程”,做到建一亩、成一亩。

二、强化模式创新、促进就业增收

(一)农民自建模式

制定《贵阳贵安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 设助推农民增收工作方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采取“政府主导、支部主推、农民主体”建设模式,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推行以工代赈,积极引导农民就近就地就业,2023年以工代赈吸纳带动4034名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5787万元。

(二)市场化运作模式

为提高建设标准、减轻县级财政压力,充分发挥国企人才、技术、资金优势,我市部分区、县采取“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建设模式,由央企、市属国企与地方政府合作,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做好项目立项、审批、验收;平台公司负责资金筹措、项目建设。例如,针对土地碎片化、地力贫瘠等问题,于2020年9月在开阳县、乌当区启动现代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项目选址、土地流转、项目立项和备案验收,贵阳市农投集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规划设计、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采取“政策+金融+政府”项目融资模式,共筹集到位资金17400万元。

三、强化建后管护、确保长效运行

我市制定出台了《贵阳贵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制度》,  抓好管护责任落实,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 的原则,压实乡镇属地责任、村级主体责任,落实管护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从省级资金中提取2%作为管护专项经费,创新金融保险为手段,探索农田设施“保险+服务”机制,引入保险公司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保险创新试点,项目竣工验收后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或灾害造成投保项目损坏的,保险机构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费用,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抓好监测管理,充分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将已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实行图斑化、数字化管理。

今后,我市将持续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压实财政支出责任,同时不断加强探索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投入多元化的可能性、规范性和持续性,鼓励区(市、县)通过财政补助、整合资金或撬动社会资本等方式,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