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农投爽果食品经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贵阳农投爽果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农投爽果食品经营有限公司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见实施方案批复表(附件)。
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资料及财务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三、严格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未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批复建设内容。项目中涉及设备物资采购的,严格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四、接到批复后,你单位应尽快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进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审计报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由你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做好项目指导并对全流程开展监督管理。
五、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及中央、省对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评价考核相关规定,抓好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使用管理。本项目分三次进行报账,其中第一次根据项目合同支付30%,第二次根据设备进场情况支付进度款50%,待完成市级验收后支付20%。同时,请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后续资产管护工作,避免出现资产闲置。
附件: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 任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6日
(联系人:蔡文博;联系电话:0851-87989082)
一审:蔡 文 博
二审:李 树
三审:敖 俊
